自11月1日公安交管部门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上路明显减少。面对执勤严查严管,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主动起了歪脑筋,挂上正式号牌和拿着伪造的行驶证上路。针对这种情况,交管部门从11月9日起开始重点整治,仅一天就查处了314起。
11月9日19时许,在昌平城区政府街西路,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执勤交警在拦查一名骑电动自行车时,根据车辆外形看,发现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为超标电动车,而悬挂的号牌却是“合法”的“白牌”。而电动自行车车主张某还向执勤交警出示了“非机动车行驶证”,这显然有问题。因为超标电动车是不可能申领到合法的电动自行车牌证的,也就是俗称的“白牌”。
于是民警使用执法终端对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后发现,该车根本没有车辆注册信息,也就是说该车悬挂的号牌和行驶证涉嫌伪造。执勤交警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和涉嫌伪造的号牌、行驶证予以扣留。
电动自行车主张某因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和使用伪造电动车牌证,其车辆被警方暂扣,15日内到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接受罚款处罚。
交管部门在此提示,对于悬挂临时标识的、拼装的、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是不能领取白色式样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尽快自行处理;如有出行需求,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到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同时要正确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牌证,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