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2日)晚上,一辆小型货车为躲避交通违法监控拍摄,司机采取变造号牌的手法逃避打击,遇到交警检查时又下车“抠牌”毁证,拒不承认涉牌违法事实,最后,民警依据视频证据,对司机的涉牌违法行为照罚不误。
昨天晚上18点左右,在昌平区天通苑地区太平庄中街西三区路口,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民警正在开展夜查整治工作。此时,一辆小型货车因违反禁行规定被民警拦查。但驾驶小货车的女司机在靠边停车之后没有找民警接受检查,而是快速跑到车头前部车牌位置做了一个小动作,然后又返回迅速打开车门往车里扔了东西。然而,这一切都没有逃过民警的眼睛。
民警在检查完驾车司机孙某的驾驶证、行驶证之后,询问孙某刚才去车头干了啥?但孙某拒而不答。民警凭着经验感觉孙某的车牌有问题,于是对其前车牌进行仔细检查,结果发现,在拦查之前她的车牌尾号为“88”,一转眼就变成了“08”,而且其车牌尾号倒数第二位的0字中间有个圆形的磁吸片,民警立即明白了,孙某车牌上肯定有个车牌贴被拿掉了,但在民警的追问中孙某始终避而不语。
于是民警打开车门,在驾驶座位旁边的缝隙中找到了那个刚被孙某拿下并藏匿起来的车牌贴。民警将该车牌贴放在前车牌带磁吸片的“0”字上面,车牌贴立即被牢牢的吸在上面,车牌尾号立变“88”且严丝合缝,但在证据面前司机孙某依然不予承认。
为此,民警打开执法记录仪,找到拦车时的记录仪视频,视频清晰显示其车牌尾号为“88”,但面对记录仪视频证据,孙某依然不承认自己变造号牌并在民警拦截后抠掉车牌贴的违法事实。但有了这些确凿证据,即使孙某不予承认,民警对其涉嫌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照罚不误。依法扣留其违法车辆,要求其到大队执法站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将受到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其违反禁行规定也将同时受到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