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就餐时被烫伤网上寻目击者作证
https://news.hlgnet.com 2006-10-13
回龙观资讯中心
法制晚报:海清亮 陈小康 (06/10/12 16:20)
饭店:已送其治疗不再赔偿
本报讯 近日,回龙观金山城火锅城一名顾客就餐时不慎烫伤,治疗后向店方索要赔偿,在社区网上寻找现场目击证人。
记者在社区网上看到,被烫伤的莫先生让一位朋友代发帖子,并贴出莫先生被烫伤的照片。照片上伤者腿部起了一个水泡,周围的皮肤有被烫伤的痕迹。当时店方带他去医院检查。治疗后,他回饭店和店方商议解决办法,提出赔偿一周误工费用的要求,计1851元,店方不同意,所以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希望当时在场的顾客能出来作证。
金山城火锅城的林经理说饭店营业5年多了,从来没有出过类似的事情。
林经理告诉记者,虽然饭店方面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但是出于对顾客负责,当时立即送顾客去医院进行治疗,并支付了费用,至于顾客提出的其他赔偿要求,由于没有依据饭店不能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