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市疾控中心昨天发布提醒,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等风险人员要主动报备。倡导市民在京过年,非必要不出京,非必须不出境。
市疾控中心提醒,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12月11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12月6日(含)以来途经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12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东莞市;12月4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12月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含江干区)、拱墅区(含下城区);12月1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11月24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11月2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11月4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新巴尔虎右旗;10月18日(含)以来途经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陇川县的人员,以及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须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接到通知者,要做到不外出,不接待来访亲朋好友,收发快递无接触配送。
需居家隔离者要配合管理,足不出户。不需要居家隔离者要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和同住成员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健康监测期间,来(返)京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社区,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不要自行购药、服药,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者,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疾控中心倡导市民在京过年,非必要不出京,非必须不出境;密切关注近期国内发生疫情的地区疫情进展情况;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机场、车站、道路卡口等交通枢纽,宾馆、酒店、民宿等单位加强排查管控。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