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4日)下午,北京昌平一男司机徐某因为自己心存侥幸心理,明知临时号牌过期还上路行驶,结果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由于发生意外事故,被交警处罚、记分并扣留了驾驶证。
今天下午一点多,在昌平区北七家镇某路段,司机徐某驾驶自己新购买的轿车发生一起剐蹭事故。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接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理。由于徐某是在非机动车道停车状态起步,在向机动车道内并线过程中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剐蹭,双方车辆损失不大,且未有人员受伤。因此,民警认定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来这是一起非常普通的轻微事故,但民警在录入车牌时,发现徐某的车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也就是说,徐某车辆所悬挂的车牌刚刚过期。通过询问,徐某承认自己知道车牌过期,本来想着再办个延期临牌,但想着马上就態拿到正式车牌了,自己又不会出远门,就在家门口买个菜,所以想打个“擦边球”,没想到发生了事故。
由于徐某临牌过期,民警按照未悬挂车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徐某的车辆予以扣留,要求徐某到大队执法站接受进一步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徐某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由于一次性被记满12分,徐某的驾照还将被扣留,徐某须参加满12分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自己的驾照。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