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在回天地区,针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大货车闯禁行、面包车违法载客、机动车涉牌等违法行为开展秩序整治行动。
22时12分,民警在太海路检查一辆小客车时,司机不仅不减速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速行驶,行为十分可疑,民警当即将其拦截检查。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员艾某某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34毫克,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艾某某称自己中午与公司领导聚餐饮酒后将车辆放在了天通苑,晚上觉得自己酒劲已经消退,便准备将车辆开回家,没想到遇到民警例行检查。艾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吊扣6个月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心存侥幸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来源: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