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本市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截至目前,一次性生活补贴已全部落实到位,全市已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578.106万元。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低保扩围,加强动态监测,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增发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要尽快发放到位。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明确各项兜底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本市明确,对疫情防控期间中风险以上等级区域的低保家庭,除主动申请退出或救助对象死亡外,暂停开展低保退出工作,待其所在区域调整为低风险等级时再行恢复。同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400元。截至目前,一次性生活补贴已全部落实到位。
今年7月,本市继续调整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后,本市低保标准上调至1320元/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至1980元/月,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按照相关部署,本市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本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目前,本市已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23.13万人次、578.106万元。
此外,本市还加大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本市明确,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乡镇)核准后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新冠肺炎确诊人员,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等。对遇紧急情况需立即进行救助的,可实施先行救助,事后补齐相关手续。据了解,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额度根据申请人家庭和个人困难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低保标准。
本市明确,要优化完善救助服务方式,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开展精准救助帮扶,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实施分类化、差异化救助,加强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收住率要保持100%。
来源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