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3月9日),在昌平区秦上路小汤山附近,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夜查期间,先后查获两起涉酒驾车,而两名司机给出了相同的理由“距离不远,就喝了一瓶啤酒”。
当晚20时3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小客车进行检查时,当司机齐某摇下车窗后,一股酒味从车内散发出来,快速酒精检测仪显示驾驶员“喝酒了”,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为75mg/100ml。齐某被查获后,不仅连说“对不起,自己就喝了一瓶啤酒”,且全程求民警放过,别让自己驾驶证“没了”,原来当晚齐某的朋友因琐事心情不好,便约其一同聚餐解酒消愁,想着自己没喝多少,且离暂住地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行驶,对于如何处罚,齐某也主动表示自己出现这种情况,经查询,齐某并未说谎,2017年时曾因饮酒驾车被公安部门处罚过一次。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一次酒驾被查,多数司机都会幡然醒悟,可齐某并未吸取教训,却还是心存侥幸,致个人及他人安全于不顾,没想到又因为喝酒驾车被查到。而此次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役10天,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1时15分许,民警再次发现一辆小客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车,司机李某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面对民警询问,李某也表示“自己就喝了一瓶”,本想着离家近,且道路偏僻应该不会遇到交警查酒,便抱着侥幸心理带着两名亲友一同驾车上路行驶,结果被民警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