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机郭某从外地来京办事儿,午间和朋友聚餐时喝了点酒,等到了晚上,感觉自己酒劲已经过了,驾车途中遇到了交警检查,其体内酒精含量恰好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结果给自己徒增了不少麻烦。
3月13日20时40分许,在昌平区马池口镇宏奤路附近,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进行夜查期间,在小客车司机郭某吹气后,快速酒精检测仪亮起了红灯,并语音提示其喝酒了,随后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20mg/100ml,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据郭某称,自己因一些事情需要办理,刚从外地驾车赶来,中午和朋友一起喝了些酒,感觉到了晚上应该没事了,便驾车出行,没想到被查了。当听到自己不仅要面临罚款处罚,而且驾驶证将被扣满12分时,郭某表示自己原本计划两天后驾车赶回老家,没想到却因喝酒开车导致自己的驾驶证被扣留,给自己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就在郭某被查获的同时,另一名司机史某也在不远处被查获,在将其带上警车后,史某趁民警不备,赶忙用矿泉水漱口,却不知这种操作根本起不到稀释体内酒精的作用,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65mg/100ml,同样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史某称自己是一名临时工,干了一天的活儿,晚上喝点酒用以缓解疲惫,由于家就在附近,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结果就被查了。
因郭某、史某均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都将会面临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不以司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以饮酒后的时间长短进行界定,而是以人体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由于每个人的身体代谢能力、饮酒量、酒水的酒精浓度等因素不同,会导致酒精分解代谢的时间也各不相同。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只要是喝了酒,最好在24小时后再驾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