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5月15日),在昌平区西关路,和朋友聚餐饮酒后的刘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途中被民警查获,结果自己付出了深刻代价。
当晚20时37分许,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民警在西关路与西环路交叉口附近开展夜查时,发现一辆驶近检查点的小客车忽然靠边停车,遂立即上前将驾驶员控制,经快速酒精检测显示司机刘某“喝酒了”。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面对询问,刘某称自己刚和朋友在附近的一家饭店聚餐,期间喝了一瓶啤酒,临出来时还想着找个代驾司机,可随手接了个电话后,就把找代驾这茬给“忘了”,想着自己没喝多少且距离不远,便“习惯”的坐到了驾驶位置上,没曾想驾车刚过了几个信号灯,在转过弯后就遇到了交警检查。对此,刘某也表示非常后悔,自己不该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随后,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了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