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饮酒后觉得自己较为清醒,便坐到驾驶位上,换来的只会是严厉的处罚。7月12日,两名司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先后被民警查处。
当日晚20时许,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亭阳路进行夜查,一名驾驶员打开车窗的一瞬间,民警发现其车内有浓烈酒味,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李某酒精含量值到达122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车标准。李某称自己刚刚喝了酒,准备驾车返回一公里以外的居住地,认为路途近,且正在下雨应该不会碰到夜查民警,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无独有偶,一名二次饮酒驾驶员也在同一地点被民警查获。驾驶员戈某称自己下午四点左右喝了些酒,隔了几个小时感觉自己饮酒不多,意识清醒,便独自开车上路行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戈某酒精含量值到达25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经核查,戈某在21年10月份已经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此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