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晚上还能回去吗?”,8月27日晚,一名二次酒驾的驾驶员被民警查处后问出这样的问题。
当日20时许,石某驾驶车辆行驶至秦上路时,遇到了正在进行夜查的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测酒棒初测显示石某涉嫌饮酒驾车,于是民警将其带至执法车上用酒精检测仪再次进行吹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已经达到酒后驾车标准。核查发现,石某在2019年已经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同时石某还存在逾期未换证的违法行为。“我就是想把车给挪出来,不知道你们在这......”。最终,石某因存在二次酒驾以及逾期未换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的合并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