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将会给自己及其他道路参与者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
10月15日晚,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储备局路口开展夜查工作时,查获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询问得知,司机查某在一家养车公司工作,最近单位放假休息,当晚正好赶上一个同事过生日,就在奤夿屯村附近的饭店一起吃饭庆祝,一高兴便喝了一杯白酒。聚会结束后天色已晚,饭店的位置离家很近,便打算自己开车回去,完全把喝了酒的事情抛之脑后,没想到在家门口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查某的酒精含量达到了74mg/100ml,再多喝一点就到了醉驾标准,查某看到自己吹出的数值,表示后悔不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查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15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在此,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个驾驶员应当遵守的驾驶原则,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