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骗你们,我只喝了一杯啤酒!”这是司机崔某口中反复强调的一句话,但酒精检测结果可说不了瞎话。
10月23日21时49分,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刘寒溆在百沙路松兰堡村口开展夜查工作时,查获了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询问得知,司机崔某当晚与工地干活的朋友一起吃饭喝了酒,越聊越高兴,越高兴喝得越多,饭后朋友步行回家,因餐馆离家不远,自己心存侥幸想着没几步路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便独自驾车回家,把酒后不能开车完全抛之脑后,没想到都快到村口了,被民警查了正着。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崔某的酒精含量为82mg/100ml,后经抽血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全然不是其所说只有一杯啤酒的量!且崔某之前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处罚,不长记性屡教不改,这次付出了惨痛代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机崔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被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拘役等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