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之一,但有些驾驶员为躲避交管部门的查处,总是通过故意遮挡、污损以及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手段在自己的车牌上动歪心思,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带来风险隐患。
10月30日16时,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在立汤路太阳城路口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客车号牌存在异常,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只见一遮挡物将号牌尾部的数字遮挡得严严实实,走近一看发现,原来是司机丁某为躲避摄像头抓拍违法,随手拆了个快递包装袋撕成两半后,对前后号牌进行遮挡。丁某面对证据,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同时对其存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一并作出了处理。
无独有偶,当晚18时25分,民警又在同一地点查获一名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货车司机。据了解,司机苏某在车牌正上方私自加装了一个与号牌等长的LED射灯。苏某辩称加装该灯是因为货车本身的灯光亮度不够,晚间驾车看不见路。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告知其“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且汽车灯光是按照常规进行设计的,私自加装车灯在夜间会车时会对过往车辆造成影响,刺眼的强光会使对向车辆司机短暂失明或睁不开眼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苏某当场拆除了LED射灯,并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又过了8小时,在立汤路与北清路交叉口处,民警又查获一起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经检查,司机李某同样为躲避摄像头抓拍违法,用黑色马克笔对车辆号牌进行涂抹,自以为夜间行车时车速快一些就能躲过摄像头和民警的检查,殊不知这一大个“黑疙瘩”被民警看得一清二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因实施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因其驾驶证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2分,被民警依法扣留,李某须参加满分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回驾驶证重新上路。
在此,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涉牌违法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还会损害他人及公众利益,开车上路千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更不可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