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7时43分,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京新高速出京方向沙河收费站开展秩序整顿,一辆金杯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此时天色已晚,透过车窗只看见车内黑漆漆一片,隐约有几丝光亮从缝隙中透出来。民警立即让车内人员全部下车,经过现场清点,核载6人的车里,实际上坐了11人,已超过核定载人数的50%以上!此时,“心知肚明”的驾驶员张某连忙解释道:“我们刚从附近工地干完活回来,暂住地离得不算远,就是想省省路费,这才让大家挤一挤都坐下。”民警对在场人员教育道:“知道大家不容易,但是出门在外安全才是第一位的,您这车开得也不慢,现在天又黑,车上还拉了这么多工友,路费是省下了,那安全呢?要是发生交通事故了,后果都不堪设想。”听到这里,张某意识到问题并不像自己想得那么简单,作为驾驶员,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乘车人员负责,心甘情愿接受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张某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