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凌晨,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北清路白庙中街南口,有一辆小客车涉嫌遮挡机动车号牌。接警后,附近的巡逻民警刘铮迅速前往寻找,于3时34分,成功发现了该违法车辆。此时,驾驶员刚将车停好准备离开,正好被民警拦下询问情况。
原来驾驶员汪某担心被摄像头抓拍违法,便从车里找了一个口罩的外包装袋套在了车牌上,把车牌尾部的数字遮挡得严严实实,这样一来摄像头无法识别车牌,自己的违法行为也就能逃过处罚。原本想着自己晚上回来得晚,第二天一早6点多就又要出发上班,应该不会被发现,便想到了这个办法,正“心满意足”地准备地离开,不成想被附近路过的群众举报了,警察还赶到得很及时,将自己逮了个正着。汪某见此情况,自知无法辩解,便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心甘情愿接受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汪某因存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现场教育后,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同时,因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2分,被民警依法暂扣,他须参加满分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回自己的驾驶证重新上路。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