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食物的新鲜与美味,腐乳、蛋黄派等食品在加工过程中都会添加一定量的酒精,而荔枝在高温天气下则会产生相应的化学反应,产生一定的乙醇。3月16日晚间,昌平交通支队的民警查获了一位司机,正是因为知道这一常识,便试图“甩锅”给蛋黄派。
当晚20时16分,回龙观大队民警在回南路开展夜查工作时,一位小客车司机吹亮了民警手中的测酒仪。见此情况,民警徐帝立即让司机熄火下车接受检查。起初,当民警询问司机顾某是否喝酒时,顾某称是刚刚肚子饿了,吃了个蛋黄派,并未饮酒。后在民警的多次追问下,司机顾某这才面露尴尬的笑容,承认是中午一点多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瓶啤酒。本以为都过去半天了,应给没事,遇到检查的话就耍耍小聪明欺骗民警,让含有酒精的蛋黄派替自己“背锅”,没想到在面对酒精检测仪时,检测结果说了实话。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司机顾某酒精含量值为3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司机顾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在此,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司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位驾驶员应当遵守的驾驶原则,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同时,在食用腐乳、蛋黄派、荔枝等这类食物后,切记不要立马开车上路,假如碰到了“被酒驾”的情况,要向交警如实说明情况,申请稍作休息后重测或直接申请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即可。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