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巡逻至未来科学城大道与未来科学城交叉口时,发现路中间停放着两辆打着双闪的小客车,车后放着三角警示牌,地上有些许车辆碎片,民警立即上前询问了解情况。
通过当事车辆行车记录仪发现,原来是其中一辆东向西行驶的小客车闯红灯经过路口时与另一辆北向南行驶的小客车发生相撞,造成车辆损坏。
正当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责任认定时,现场又有了新的发现。“警察同志,他刚刚没挂号牌,现在的车牌是他撞车后安上的!”另一方司机向警察举报称。
此时,闯红灯的司机陈某神情有些慌张,虽一直否认对方所说,但是现场监控不会说谎。通过查看发生事故时的现场监控发现,当时司机陈某确实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是发生相撞后,立马从车上拿出了号牌手动安了上去,民警来到车身后检查发现,原本四颗螺丝只安装了两颗,且螺丝很是松动,轻轻一碰,号牌便掉了下来。
在证据面前,司机陈某承认,发生事故时自己的确未安装号牌,后又怕被民警处罚,这才将号牌上的螺丝草率拧了上去,没想到还是被民警给发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陈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被民警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又因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