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位驾驶员用“自欺欺人”的办法,以为使用与车牌底色相近的纸板和铁片在车牌上动动手脚就能逃过民警的检查,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给自己的驾驶证记满了12分。
4月4日凌晨,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的民警在百沙路开展夜查工作时,一辆大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见驾驶员在临近检查点时非但没有减速,反而欲图加速通过,民警刘铮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见躲不过去,驾驶员周某下车后便开始求情,称自己驾驶证所剩分数不多,自己养家糊口不容易。但这些借口都不是违法的理由,了解情况后得知,周某为了躲避沿途“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这才想了个主意,自己找来了车上的废纸板进行裁剪,再用系有绳子的夹子把纸板夹在号牌上,在遇民警检查时,坐在驾驶室内拉动绳子扯掉纸板,便能销毁遮挡号牌的“证据”。
4月6日上午10时40分,民警又在昌金路发现一位大货车驾驶员祝某,同样是为了躲避沿途摄像头抓拍违法,使用相同的“手法”用黄色铁片对自己的号牌尾部进行遮挡。自以为“万无一失”,实际只是“自欺欺人”,上路没多久,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述两位驾驶员因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分别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9分。因两位驾驶员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2分,被民警依法扣留,他们须参加满分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回自己的驾驶证重新上路。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