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越来越热,驾驶摩托车出行的市民也越来越多,但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违反法律法规,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抛之脑后。
5月1日晚间,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水南路开展夜查工作时,一位摩托车驾驶员吹亮了民警手中的酒精初筛仪,后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刘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刘某是在朋友的生日会上喝了两瓶啤酒,结束后已经十点多,想着这么晚了应该不会遇到民警查酒,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半路被民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同时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5月3日22时许,民警又在秦上路查获了另一位“错上加错”的许某。在途经检查点时,许某的周围弥漫着些许酒气,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许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77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许某竟并未取得过驾驶证!后经民警询问得知,许某自己平时上下班都是公共交通出行,今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酒,聚餐结束后想着帮朋友把摩托车骑回家,但这“热心肠”发扬得很不是时候,许某全然把自己并没有取得驾驶证不能驾车上路当回事,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抛之脑后。
因许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他将面临合计罚款2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5月6日早8时,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在七星路疏导交通时,一辆戴着口罩的摩托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截。
在被民警拦截后,驾驶员乖乖下了车,面对民警的询问,肖某哑口无言,随后坦白了自己给摩托车戴上口罩的原因:原来驾驶员肖某为了躲避沿途摄像头抓拍违法,这才将自己的口罩戴在了摩托车号牌上,这样一来,摄像头便无法识别车牌,肖某也能因此而逃避处罚。没想到第一天使用这一“招数”,就被路上的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肖某因存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进行现场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9分。
在此,交管部门提示: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忌以身试法,因耍“小聪明”而“吃大亏”。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