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平交通支队的民警在工作中查获了一位司机,在层层检查中先后发现其共计三项违法行为,最终该司机得到了应有处罚。
9月1日22时55分,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顺沙路开展夜查工作时,远处一辆白色小轿车在看到民警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突然停在了原地,随后犹豫不决地将车停靠在了道路右侧。察觉异常,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张某早在2022年3月就曾因酒后驾车被甘肃省交警查获,且其竟从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仅有的摩托车“D”本也在2021年被注销。
正当民警对张某为何喝了酒还要驾车一事进行询问时,其他民警又在其驾驶的车辆上有了新的发现。只见张某驾驶的车辆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与其他字体颜色明显不同,走近一看,原来是张某使用了一张号牌贴,将原本号牌尾数“5”变造成了数字“0”。面对诸多违法行为,张某面露懊悔之情,随后承认了自己的所做所为并向民警坦言称,自己晚饭时和同事聚餐喝了些酒,因后来公司临时有事,为了节约等待时间并未叫代驾,而是自己坐进了驾驶室。上车之前,想起自己并未办取进京通行证,担心被沿途摄像头抓拍违法,这才将一直备在车里的号牌贴贴了上去。本以为自己做得“滴水不漏”,不料途中遇到民警现场检查,自己慌了神,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犹犹豫豫地把车停在路边试图逃避民警的检查,可种种举动早已将自己的“心虚”展露得一览无遗。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张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三项违法行为,其将面临共计88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在此,交管部门提示:涉牌违法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及酒驾,则大大危害着自己及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