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不仅危害着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给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行车安全带来隐患。近日,昌平交通支队的民警查获了两位酒驾司机,他们均因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了应有处罚。
10月13日12时30分,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亭阳路开展查酒工作时,一辆白色轿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将车停靠在路边。民警立即察觉这一异常情况,迅速上前查看。看到民警出现在面前,驾驶人的神情十分慌张。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初筛检测,果不其然,测酒仪亮了起来。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马某体内酒精含量值显示为25mg/100ml,达到酒后驾车标准。经询问,驾驶人马某称自己早晨喝了一点酒,觉得大中午的肯定不会遇到查酒的民警,并且自己也感觉酒劲儿已过,认为自己开车没问题,不料在途中被民警查获。
无独有偶,仅相隔40分钟,民警又发现一位饮酒驾车的摩托车驾驶人王某。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54mg/100ml,同样达到了酒后驾车标准。据驾驶人王某称,自己中午喝了二两白酒,开车出去办些事,发现路上有查酒驾的民警,瞬间就慌了神,想着把车停在路边自己偷偷藏起来躲过检查,没想到民警早就发现了自己,并被抓了现行。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马某、王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分别对他们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的同时,也被依法暂扣6个月。
在此,民警提示:行车上路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自身、家人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