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社区论坛| 集采地带| 观网亲子| 服务中心| 交易市场| 生活指南| 社区地图| 回龙相册| 原创基地| 登录网站  用户注册
   回龙观社区网 > 回龙观资讯中心 > 观外资讯 > 正文 资讯搜索:

号牌本是“身份证”,“无证上路”可不行

https://news.hlgnet.com  2024-10-23     回龙观资讯中心  

车辆号牌,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在上路行驶之前,需要检查车辆号牌是否清晰完整,以确保行车安全。近日,昌平交通支队的民警查获了两位驾驶人,他们均因在自己的车牌上动起歪心思最终被民警依法处罚。

10月21日18时许,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巡逻至定泗路立汤路路口附近时,发现正前方一辆小客车竟闯红灯通过路口,民警立即将其拦停,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车停在民警身旁时,民警发现该车竟然没有悬挂号牌,而此时的驾驶人站在副驾驶门外神情紧张,通过驾驶人的举动,民警察觉了其中端倪。驾驶人见民警朝自己走来,便知无法继续隐瞒,从副驾座位的脚垫下拿出了事先藏好的车牌交到了民警手中。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华某为节省上下班路上的时间,便把号牌卸下藏进车里,这样便能躲避沿途摄像头抓拍自己在驾车途中产生的违法行为。今天才将号牌卸下,没想到就被民警查个正着。

微信图片_20241023174508_副本.png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华某因存在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以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共计500元,驾驶证记16分,与此同时,因其驾驶证达到“满分”状态,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予以暂扣。

除此之外,民警前几日还查获了一位同样将号牌藏在车内脚垫下的大货车司机陈某。陈某本以为自己耍的“小聪明”能逃过摄像头的抓拍以及现场民警的处罚,殊不知车后的放大号早就将自己所谓的“小聪明”暴露无遗。最终,民警对其存在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9分。

微信图片_20241023174512_副本.png

在此民警提示:涉牌违法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行驶前务必仔细检查车身情况,确保车辆号牌清晰完整,遵规守纪驾车出行,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来源:昌平交通

【编辑:璇若青
收藏此页】 【 】 【打印】 【关闭】  
 百度联盟广告   
 回龙观商家促销信息  发布信息>> 
 生活指南竞价排名 
 
Copyright@hlgnet.com All RightReserved.
回龙观社区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