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向来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即便只饮少量酒水,也会影响驾驶人判断力与反应速度,埋下严重安全风险。近日,昌平交通管理支队回龙观中队在夜查工作中,查获一位驾驶人,因一时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3月22日21时许,回龙观中队精准部署警力,在中滩村北一街附近,一辆小型客车驶入执勤民警视线。该车行至检查点附近时,驾驶人突然调转车身方向,试图躲避检查,这一异常举动当即被执勤民警察觉,迅速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核查。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面对检测结果,陈某如实交代,自己当晚在家附近夜市就餐时,饮用了少量啤酒,自认为酒量尚可,且饮酒时间与驾车时间间隔较久,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刚行驶不久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直到检测仪显示出红色数字,陈某这才意识到侥幸心理害了自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陈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他将面临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的同时被依法暂扣6个月。也正是因为陈某的侥幸心理,他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交管部门在此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出行务必严守交通法规,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底线,摒弃侥幸心理,杜绝酒后驾车,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