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社区论坛| 集采地带| 观网亲子| 服务中心| 交易市场| 生活指南| 社区地图| 回龙相册| 原创基地| 登录网站  用户注册
   回龙观社区网 > 回龙观资讯中心 > 观外资讯 > 正文 资讯搜索:

聚会才散场,“同桌的你”半路“重逢”!

https://news.hlgnet.com  2026-05-25     回龙观资讯中心  

酒局散罢心存侥幸,两位好友酒后驾车返程,不料半小时后竟在夜查点再次相聚。近日,昌平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在开展酒驾夜查工作时,查处了这样一起颇具戏剧性的违法案例。

5月8日21时许,昌平交通管理支队高速路中队民警在昌流路沿线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黄色小轿车在看到前方的民警时,明显放慢了车速。察觉异常,民警随即上前对驾驶人刘某进行酒精初筛检查,酒精初筛仪报警灯当即闪烁起来。就在民警准备对驾驶人刘某某进一步核查处置时,后方紧随而至的一辆黑色小轿车驾驶人刘某同样因涉嫌酒驾被民警拦截检查。

两人下车后,面对检查非但没有慌乱,反倒熟络地交谈起来,这一幕让民警倍感意外。民警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得知,原来二人本是熟识多年的好友,当晚刚在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同桌聚餐,酒酣耳热之后,二人均抱着“深夜路段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没有寻找代驾,一前一后驾车离开,各自返回家中,不成想行驶至半路意外“重逢”,双双落入法网。

微信图片_20260525100609_112_307_副本_副本.png

微信图片_20260525100609_113_307_副本.png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黄色小轿车驾驶人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39 mg/100ml,黑色小轿车驾驶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23mg/100ml,二人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刘某在2024年4月就曾因酒驾被民警查处,属于二次酒驾,屡教不改。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刘某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的同时,被依法暂扣6个月;驾驶人刘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与此同时,其驾驶证也因此被吊销。

一杯酒,可能毁掉一个家庭;一次侥幸,或许酿成终身遗憾。拒绝酒驾,别让“同桌的你”,以这种方式“重逢”。


来源:昌平交通

【编辑:璇若青
收藏此页】 【 】 【打印】 【关闭】  
 百度联盟广告   
 回龙观商家促销信息  发布信息>> 
 生活指南竞价排名 
 
Copyright@hlgnet.com All RightReserved.
回龙观社区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