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观市场回复昌平法院司法建议
https://news.hlgnet.com 20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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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昌法宣 发布时间:2007-01-08 14:02:35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城北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以书信的形式,对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进行整改的情况予以回复。
2006年底,昌平法院审结了陈良、姜雷、韩少强、刘学凤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一案。陈良等人为了垄断北京城北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在从2003年到2005年的两年内,对市场内多名商户采用威胁、堵门、砸车、殴打等手段强迫交易。后陈良、姜雷、韩少强、刘学凤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不等,其中三人并处罚金。
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和被告人的供述,昌平法院认为该市场在管理经营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市场管理人员对陈良等人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也未将其不法经营情况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致使陈良等人的犯罪气焰日益嚣张。更有一些市场管理人员与陈良等人相互勾结,充当其保护伞,如在陈良等人打人、砸摊、堵塞通道时是不加阻止,甚至帮助其威胁其他商户,为陈良等人违法经营创造便利条件。二是市场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没有行政处罚权,对个体商户进行罚款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本案中陈良等人多起寻衅滋事案件都有强迫商户缴纳高额罚款的情况。据此,昌平法院向北京城北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指出该市场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对部分没有制止陈良等人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开除等处理,并表示要加强员工和商户普法教育,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要按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尽力避免对商户的经济处罚。
编辑:薛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