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又有新用途 二手房抵押贷款业务中可用
https://news.hlgnet.com 200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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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10月18日 18:17 北京晚报
在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业务中,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达成协议,由农行北京市分行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对象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同时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
统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和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2.申请人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的能力;3.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以及权益作为抵押物;4.申请人所购房产产权明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6.提供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