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走“后门” 先得征民意
https://news.hlgnet.com 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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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网 - 法制晚报:陈小康 贾大同 (08/02/25 16:26)
回龙观
肢体残疾两夫妻 楼门外没无障碍甬道 希望在阳台开门 物业表示———
本报讯 新家的单元门口没设无障碍甬道,肢体残疾的刘高民夫妇想在自家阳台开个“后门”。对此,物业表示,这事需要以民意调查的方式和众业主商量后决定。
去年7月底,刘高民拿到了位于回龙观龙锦苑东一区11号楼的家门钥匙,不过第一次去看新家,他就发现了问题。
“虽然房子在一层,可大门口没设无障碍甬道,我们进出门特辛苦。”他说,自己和妻子都是肢体中度残疾,家中的老母亲也已经81岁,没有甬道很影响自家人出行。
经过“勘查”,刘高民发现自家阳台窗户对着小区的绿化带,于是他向物业公司提出,希望打通阳台,通过绿化带修建一条甬道便于出行。
然而物业表示,需要在小区内就此事进行民意调查。“通道开不了就没法住进来,我们现在还在外面租房子。”刘高民说。
昨天下午,刘高民特意带着记者到他家阳台外“实地”考察。记者看到,他家阳台与绿化带的落差不到50厘米。
“设立甬道特别方便,工程也很简单。”刘高民说,目前,他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动工手续。
然而,这个要求却给小区物业出了“难题”。物业公司工程主管贾迪说,如果要设立甬道,就要侵占小区一块绿地和一个车位,他们没有权力做决定。
“老刘即使取得开工手续,我们也要帮他做民意调查,协调好邻里关系后再开工。”贾主管说,除了进行民意调查,物业公司还计划在老刘所在的11号楼的公告栏公示此事,并打电话向同单元的住户征求意见。
“不过,我们小区有1571户,至今仍有201户还没拿钥匙,而且目前入住率还不到1/3。所以,民调的工作量很大。”贾主管为难地说。
律师说法
设门属于破坏公用部分
办理开工手续难度较大
今天上午8时40分,中关律师事务所张鸿霞律师认为,修建甬道要打穿墙体,这属于破坏公用部分,需要取得相邻居民同意。
她建议,刘先生通过开发商,向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变更规划的请求,得到批准后改建。
此外她表示,由于房子已经完工并且办理入住,变更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