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上发恐怖袭击帖子触刑律
https://news.hlgnet.com 2009-04-24 来源:回龙观时讯
回龙观资讯中心
本报记者 王扬 通讯员 杨静
大学生于某由于在校园贴吧上发布将“发动恐怖袭击”的帖子,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事发于回龙观地区某大学院校,这天距离某学院校园十大歌手决赛活动的举行还有两天。很多学生都在百度该学院的贴吧上发现了这样一张帖子:“我在此宣布,我要在十大歌手总决赛现场发动恐怖袭击,如有人删贴,后果删除人自负”。
这张帖子出自该学院的学生于某之手。当天,他在百度学院贴吧上看到同学们发帖子都说十大歌手比赛怎么怎么好,于某产生了“逆反”心理,于是就以匿名方式跟了以上反面内容的一张帖子。
于某的这张帖子,立即引起了学生、学校举办者的注意,并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造成之前已经举办过三次预赛的十大歌手决赛被迫停办,15名选手、10名评委、550名学生观众、 200名嘉宾及学校8000多名学生恐慌不已。学校不仅因活动停办遭受了直接经济损失,声誉和名誉也因此受到影响。最终,经公安机关调查,将恶作剧的于某抓获。
日前,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于某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以案说法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三增加的罪名,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于某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已经受过了多年系统、良好的教育培养,却因一时恶作剧让学校和同学遭受了如此损失,不禁让我们看到了他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法制教育的缺失。
检察官提醒网民,上网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规范自己的网上行为,文明发帖,千万不要在网上发布、散布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谣言。如果在网上触犯法律,也将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