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
https://news.hlgnet.com 2009-06-03 来源:区信息办
回龙观资讯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
回首近几年发生的几大食品安全事件,无论是 “阜阳奶粉”,“三鹿奶粉”,还是猪肉中查出的“瘦肉精”、咸鸭蛋中冒出苏丹红,其中最大的受害者都是那些最需要保护的少年儿童。而选择在六一这一天作为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日期,虽不无巧合,但也彰显了国家依法保护公众,特别是广大少年儿童健康安全的坚定决心。
这次的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新法规定,除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物质都将不能使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
同时,新法规还加强了对食品广告的监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全民关注、参与固然相当必要,但至关重要的,是对法律规定严格的贯彻实施,并对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管者责任更进一步明确具体,食品企业的行业自律也将得到更进一步的加强,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少年儿童的饮食安全也将会有更进一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