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区部分企业出现了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使得残疾人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为支持社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昌平区残联积极联系相关单位,落实《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惠民助企优惠政策。
按照政策规定,2009年到2011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满一年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均可以享受3000或5000元的岗位补贴。对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每多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将享受3000元奖励。个体工商户招用残疾人就业,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