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
https://news.hlgnet.com 2009-10-14
回龙观资讯中心
各单位:
2009年9月11日,国家和北京军区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明确了今年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并对做好征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9月23日,北京市组织召开了征兵工作业务会,对今年征兵工作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今年征兵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男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上述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2010年毕业的,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也可以确定为预征对象。应届毕业生优先审批定兵,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全部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二是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三是年龄有所放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毕业生男生为17至20岁,女生为17至19岁。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加大征兵宣传力度,再兵役登记的基础上,要对户口在本辖区的预征对象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对没有办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的应届毕业生,要抓紧时间办理。征兵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25日结束,政治初审及身体初检截止到10月30日结束,参加区体检人员名单于10月31日前报区征兵办。
昌平区回龙观镇人民武装部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曹玉东 电话:81749027
转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 ○ ○ 九 年 冬 季 征 兵 报 名 公 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命令,今年冬季的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将报名参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集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对象,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院校(本科、大专、高中、职高、中专、技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非学历教育民办高校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毕业生为17至20岁。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毕业生为17至19岁。
2、服役(参军)期限: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为两年。
3、优抚政策: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义务兵优抚政策的通知》执行(京民优发[2008]239号文件)。
4、报名时间:10月15日至10月25日。
5、报名地点及方法:应届毕业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件、《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4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所在学校武装部(学生处)报名;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所在单位武装部报名,历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件、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和4张一寸免冠照片在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
6、咨询电话:81749027(回龙观镇人民武装部)
昌平区回龙观镇人民武装部
二00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