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邻里为争车位大打出手
https://news.hlgnet.com 2010-02-01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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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扬 通讯员 杨静
秦某因为邻居曹某占用其车位,双方发生争执,后二人互殴,最终导致曹某轻伤、秦某轻微伤这样两败俱伤的后果。秦某也因此受到了法律制裁。
一天下午,居住在回龙观某小区的姜某(秦某之妻)开车回家发现有人把汽车停在自己租用的车位上。于是姜某便找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同时与丈夫秦取得联系。
物业保安过来后随即通知车主曹某下楼挪车。几分钟后,秦某发现妻子姜某和曹某等人正在理论,马上下楼。秦某觉得曹某言语中带脏话,不讲公德,与曹某对骂起来。争吵中,秦某用拳头猛击曹某面部,又一脚踢在曹某腹部。曹某也在秦某左眼和面部各打中一拳。后经法医鉴定,曹某为轻伤,秦某为轻微伤。
目前,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秦某提起公诉。
以案说法:
检察官提醒人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积极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人与人之间在生活交往过程中各种矛盾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能一时冲动而犯下难以弥补的错误,到时候只能是自食其果,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