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超市遭火锅店索赔百万
https://news.hlgnet.com 2010-03-12
回龙观资讯中心
引进竞争对手入驻 被指违反合同
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超市违反合同约定引入竞争对手“呷哺呷哺”,同样经营小火锅的“和味味和”将华联超市告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共计11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西城法院的审理之中。
2006年11月,“和味味和”与华联超市回龙观店签订租赁合同,在华联三层经营小火锅,期限为3年。约定合约期间,华联超市保证不在华联商厦回龙观店开设其他同类小火锅店。据原告代理人称,2008年10月,华联超市与同样经营小火锅的呷哺呷哺签订租赁合同,允许其在二层经营火锅餐饮业。为表示抗议,2009年4月起,原告开始拒绝支付租金。2009年10月,他们发现呷哺呷哺又搬到了三层并开始装修。一个月后,华联对“和味味和”断水断电并将店内上锁,后又强行拆除其装修,并在租赁合同期内,将原告租赁的场地租给了其他商户。
法庭上,华联超市代理人称,原告的客流量达不到他们的要求,所以才允许其他火锅店进驻。该代理人还表示,根据合同规定,原告若拖欠租金达15天,除收取滞纳金外,超市有权中断水电供应等。
“客流量的大小不是由我们决定的,再说,我们的客人并不少,这是被告方随便找的理由!”原告代理律师还认为,合同中有关供水供电的内容是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条款,这种条款未经第三人即供水供电人同意即为无效条款。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