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福忠、副主任张文祥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文良、杨国昌、郑国柱和16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机关委室的有关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鲁为同志因工作调动的原因,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白金刚同志因年龄原因,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分别作出了接受鲁为同志辞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接受白金刚同志辞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并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接受白金刚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刘毅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任命韩索华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会议还决定了冯民等同志的职务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福忠向接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刘毅、韩索华、冯民三名同志分别代表新任命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提出了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程、各项建议名单等有关事项;决定了列席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名单;听取审议了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北京市委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0年1月13日召开;截至2009年12月21日,应出席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区人大代表为2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