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观华联商厦租赁纠纷引发商业运营思考
https://news.hlgnet.com 2010-03-24
回龙观资讯中心
“君子好逑”也需“取之有道”
10天前,华联超市被告上西城法院,原因是回龙观华联商厦与其租户“和味味和”小火锅的租赁纠纷。
2006年11月,原告“和味味和”与华联超市回龙观店签订租赁合同,在华联三层经营小火锅,期限为3年;约定合约期间,华联保证不在店内开设其他同类小火锅店。据原告称,2008年10月,华联超市与同样经营小火锅的呷哺呷哺签订租赁合同,允许其在二层经营火锅餐饮业。为表示抗议,2009年4月起,原告开始拒绝支付租金。2009年10月,原告发现呷哺呷哺又搬到了三层并开始装修。一个月后,华联对“和味味和”断水断电并将店内上锁,后又强行拆除其装修,并在租赁合同期内,将原告租赁的场地租给了其他商户。
这组纠纷不禁让人联想到那首古老的情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惦记窈窕淑女,却不敢上前搭讪,只能装模作样地借用琴瑟钟鼓来打动美人。而华联超市的这出商业版的“好逑”来得更为直接。与“和味味和”比起来,呷哺呷哺显然成了备受追逐的美人,而商家逐利的本质让“君子”华联顾不得矜持,冒着被索赔百万的风险毅然追随而去。
按照华联的说法,“和味味和” 的客流量达不到他们的要求,所以才允许其他火锅店进驻。商超与餐饮的联姻是目前北京商业的普遍现象,商超企业引入餐饮一方面为丰富业态组合,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一站式的服务,而更重要的目的则是借餐饮拉动客流。倘若真如华联所说,“和味味和”客流量较小,那华联的移情别恋可以理解。不过,如果双方当初有约在先“3年合同期内不得引同类火锅进店”,那即便呷哺呷哺的诱惑再大,华联也不能心太急,再扛一年好聚好散总比如今对簿公堂要好得多。
对于华联的说法,“和味味和”并不认可,“客流量的大小不是由我们决定的,再说,我们的客人并不少,这是被告方随便找的理由”!同样是“君子好逑”的道理,客流量反映的是消费者对品牌的追随度。相对于呷哺呷哺,“和味味和”的品牌知名度和号召力明显不占优势,而品牌的力量也是导致华联钟情呷哺呷哺的根本原因。
华联的这场官司反映的是商业运营的常态,却也给北京商业提出一个课题。其实,商场的招商就像相对象,不可能一开始就遇到合适的。很多商场在培育期不会全部招进理想的品牌,而在成熟之后如何合理地进行品牌调整,考验的是商家的运营技巧。因为调整不利而导致商场与入驻品牌双双走进法庭的不是个案,如何既实现“君子好逑”,又做到“取之有道”则是每个商家需要探究的一门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