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昌平区对新发展苹果种植农户补发苹果生产用药补贴卡88张,加上去年发放的补贴卡2321张,全区现共有2409张,一户一卡,全区 13个镇的苹果种植户和农业合作组织受惠。果农拿着补贴卡到指定地点购买苹果生产用药,直接享受区财政按照购药款50%的优惠进行补贴,农户可以凭卡根据需要不定时分期购买。
2010年是昌平区实施苹果农药补贴政策的第三年。2008年初,昌平区农委根据区政府指示,在《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委员会关于2008年涉农产业项目扶持奖励办法》中对农药补贴进行了规定,苹果种植户购买农药可按照区财政补贴50%、果农自筹50%的政策要求,按购药款总金额的50%给予补贴。昌平区园林局积极落实此政策,2008年、2009年两年共销售给昌平区苹果种植户农药450万元,补贴资金约225万元。
昌平区农药补贴政策要求补贴户必须严格按照苹果安全生产要求用药,不使用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明令禁止的农药,严禁超标使用等行为,为昌平区苹果安全生产、杜绝果园使用劣质药、假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