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社区论坛
|
集采地带
|
观网亲子
|
服务中心
|
交易市场
|
生活指南
|
社区地图
|
回龙相册
|
原创基地
|
登录网站
用户注册
资讯首页
观内资讯
观外资讯
昌平新闻
回龙观时讯
小熊读报
回龙大事记
资讯排行榜
回龙观社区网
>
回龙观资讯中心
>
观外资讯
> 正文
资讯搜索:
住建部:经适房主高消费要核查资产
https://news.hlgnet.com 2010-04-27
回龙观资讯中心
来源: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26日说,针对部分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违规者5年不得购政策房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经适房不得出售租赁
通知要求,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通知还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定期制订经适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标准。
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机制。在量化政府出资额的基础上,按照配售经济适用住房时承购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确定上市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政府优先购买权等管理事项。
通知还依法明确了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建设单位、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责任和追究制度。
■ 看点
经适房主高消费要核查资产
与兴建商品房相比,部分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热情始终不高。为此,《通知》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由各地结合当地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大幅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并适当扩大供应范围。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严格准入标准尤为重要。《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如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
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通知》还要求,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再购住房须先退还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主要保障对象是低收入群体,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因此,《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通知》还规定,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通知》要求,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也可委托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单位定期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
《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机制。在量化政府出资额的基础上,按照配售经济适用住房时承购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确定上市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政府优先购买权等管理事项。
交易经适房须出具政府意见
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为此,《通知》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个人是否已缴纳相应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成交价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房屋登记、租赁管理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租赁备案登记时,要比对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
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通知》还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定期制订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价格低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的,依指导价格缴纳相应的土地收益等价款。
据新华社电
【编辑:
拜泉
】
相关资讯>>
住建部副部长:北京回龙观这类新城是失败的
2014-02-23
楼房未竣工验收即被出租 十余商户被物业断电
2012-03-26
北京鼓励多人合打出租车
2012-03-23
价值十万元摄像器材出租后失踪
2012-01-16
北京一地下室查出消防隐患 租户被要求限期撤离
2011-06-09
北京火车站前黑出租车猖獗 非法运营漫天要价
2010-12-06
经适出租房 占北京部分区域租赁市场超2成(图)
2010-04-28
住建部:享受经适房家庭再购房须退房或补交价款
2010-04-27
住建部:违规出租出售经适房将被收回
2010-04-27
私车减少上路堵点多变通途 黑车漫天要价
2010-01-05
【
收藏此页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百度联盟广告
回龙观商家促销信息
发布信息>>
生活指南竞价排名
网站首页
|
社区论坛
|
交易市场
|
回龙视频
|
集采地带
|
生活指南
|
社区地图
|
回龙相册
|
原创基地
|
Copyright@hlgnet.com All RightReserved.
回龙观社区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