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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打鬼乎?

https://news.hlgnet.com  2001-10-03     回龙观资讯中心  
  中国房地产报(2000年3月20日)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一些学者和教授近日向政府有关部门呼吁:应严格执行经济适用房产权政策及准购政策,避免以投资为目的的机构或个人抢市投机。
  据调查,北京去年下半年经济适用房出现热销,通惠家园、望京A4区、天通苑、回龙观、今日家园等,几乎全部出现了开盘抢购的局面。据调查,有13 3%的高收入者表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目的是“看好未来增值潜力,将购买经济适用房作为一项投资,并不是自住用于解决住房困难”。相对中低收入家庭来说,目前经济适用房价格仍难以承受。于是,一次购买若干套的大有人在,还有许多经济适用房是被单位买去,作为集体投资获利或分配给其职工居住。专家指出,目前中低收入者对经济适用房价格仍有一定的承受难度,然而高收入的家庭有进入经济适用房消费市场的强烈愿望和趋势。高收入的家庭先于进入经济适用房消费市场会在两个方面产生负面影响:一是将在一定时期内推动经济适用房市场需求的上升,减少对市场价商品住宅的需求,使两个功能上可替代的住宅商品形成直接竞争;二是高收入家庭无障碍地进入经济适用房市场和经济适用房开发商组织生产、按市场规律运行的特征,将会影响经济适用房的售价,对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的限价政策和限制购买者政策构成威胁。

  为避免现在投资者大量进入经济适用房带来的负面作用,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专家及学者建议政府注意如下问题:(1)经济适用房应该在我国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扮演重要角色,其生命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是否能走上自身良性循环的轨道、是否能起到与其他类型住宅供给与互为补充的作用。(2)既然国家要求经济适用房建设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因此衡量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工作成果,应以是否较好地解决了当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否充分有效地利用了政府资源为据,而不是依建设经济适用房绝对数量而论。(3)科学界定中低收入家庭的入线标准,是保证政府为经济适用房所投入的资源有效公平利用的前提,虽然在收入线标准暂难科学划分的情况下,建议可以暂按居民家庭成员的职业类别排序。(4)经济适用房供给的数量规模,要与中低收入家庭的市场需求及政府相关资源投入的能力相适应,不论是出于何种目的的盲目建设,都将带来降低政府相关资源使用效率、增加未来市场变化风险、改变经济适用房性质等副作用。(5)规模巨大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需要开发商的积极参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经济适用房主要由开发商投资建设。政府唯一的选择就是降低经济适用房开发投资的风险,以其市场稳定而广阔、程序简便、融资条件优惠、政府提供担保等,吸引“薄利多销”为经营理念的企业参加经济适用房建设。

  挂羊头卖狗肉,莫莫莫!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者建立的一种带有社会保障福利的政策性住房,由于政府给予很大的政策优惠,所以相同地段的经济适用房售价要比商品房低3-4成。政府对经济适用房虽然实行销售限制和准购政策,但由于对中低收入家庭仍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所以经济适用房真正落入中低收入家庭的不是很多。而高收入家庭甚至投资者抢先进入经济适用房消费市场所带来的销售景气,使经济使用房走进了误区。虽然投资者入市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将政府在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中所给予的各种优惠,转化为投资购买者的超额利润,这就严重违背了政府确立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政策的初衷。

  经济适用房的这种怪现象令人深思,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批和把关,同时也对经济适用房的供给、配置和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其本质特征的要求进行,以确保经济适用房真正落入中低收入者手中。 ——编 者
【编辑:chuck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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