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劳动力200人以上奖50万
https://news.hlgnet.com 2010-06-25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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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培训班进街镇启动仪式我地区举行
本报记者 郝冬 通讯员 董洪岩
6月24日,昌平区《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暨法律法规进街镇启动仪式在我地区社保所举行。
仪式上,区人力社保局人员向我地区60余家企业的人资部门主管,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和市区两级对企业用工方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以提高其对劳动法的理解和守法意识。
按照我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奖励办法,用人单位年度招用城乡劳动力达到规定人数,依法办理用工手续、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且履行劳动合同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奖励个人。
根据奖励标准,新招用城乡劳动力达到10(含)—20人的,奖励2万元;达到21—30人的,奖励5万元;达到31—50人的,奖励10万元;达到51—100人的,奖励20万元;达到101—150人的,奖励30万元;达到151—200人的,奖励40万元;达到200人(不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
关于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本地用人单位每招用一名本地农村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给予用人单位500元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本市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
据悉,我区每月将选择2个镇或街道举行《劳动合同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