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三项医保惠民政策将正式实施。这是市人力社保局继2010年5月出台提高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和提高城镇职工门诊报销比例两项政策后,再次推出的三项惠民新政策。这些普惠政策将涉及1104万参保人员,其中包括958万城镇职工和146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新推出的三项医保惠民政策包括:一是参保人员安装体内人工器官的医保报销标准,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0%。据测算,新标准实施后,每年将减少参保人员个人负担2.5亿元。
二是院内科际会诊、超净手术间加收等4个服务设施项目由以前个人全部自付调整为甲类报销项目;110个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中,直线加速器三维适形放疗等36个属于新增的项目,胰岛素强化治疗等74个属于适应症或医院限制等调整的项目。诊疗项目报销范围的扩大每年也将减少参保人员个人负担4亿元左右,这是近年来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
三是扩大医保门诊特殊病范围,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范围。但是患者需要到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审批手续后才能享受新政策的待遇。
上述3项新政策的执行起始时间均为2010年9月1日。9月1日以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原有规定执行,9月1日后发生的相关费用按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