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地区制定人普考核办法
https://news.hlgnet.com 2010-09-06 来源:回龙观时讯
回龙观资讯中心
本报通讯员 宋庆鸣 马佳 记者 王征
为科学有效组织实施我地区人口普查工作,地区人普领导小组制定《回龙观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据悉,考核对象是各村(居)委会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普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办事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审定。
质量控制和验收指标考核采用积分制,满分为100分,将整个人口普查工作分成工作任务、登记阶段、数据编码阶段、宣传工作等五方面进行量化分解,按工作完成质量标准审核打分。
考核办法作为人普工作结束后,优秀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评选审核依据,并依照分数级发放人普补贴,综合得分95以上的发放全额调查补贴;94-90分的发放95%调查补贴;89-80分的发放90%调查补贴;79分以下的为工作不合格,酌情发放调查补贴。对在普查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地区普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发放调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