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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签收货物缺少 该谁负责

https://news.hlgnet.com  2010-09-27   来源:回龙观时讯    回龙观资讯中心  
本报记者庄超 通讯员姜平 李遵义
  家住风雅园二区的王女士开设一家网店,9月7日经一家物流公司往内蒙古包头发了价值近万元的货物,当买家签收后发现货物已被拆封,并少了2000余元的货物。王女士表示,应该有人中途拆包,但物流公司坚决称:“签收之后的货物,如有缺少损失概不负责。”
买家签收货物少四分之一
  王女士说:“货物是十箱洗、护发液,一箱化妆品,总重量在90千克左右,选择了一家便宜的物流公司,总运费为150元,无物品保价费。”刚过四天,王女士接到买家电话,买家称她签收物品开封后发现装化妆品的小盒子有被拆封的痕迹,整个包装箱内的塑料泡沫也消失,货物缺失近四分之一,足足损失2000余元。
  “此外,我发货时公司和买家说的签收时的公司不是同一物流公司,我多次找到签收网点,物流方一直推诿,并以买家已签收为由拒绝赔偿。”王女士说道。
买家签单 物流拒赔
  王女士说:“我电话与北京这边的物流公司联系,拨打多次电话好不容易接通后,又被以‘已经签单’为由拒绝。”
  记者就王女士提供的物流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了物流公司,为何发货和买家签收公司并不一样?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各地有很多合作网点,将货物送达当地后转交给合作伙伴代理分货。至于货物出现问题后的究责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没签单,我们就负责,签单后再出现货物问题,就不在我们的负责范围内了。”
  从王女士处得知,包头买家找到当地警方和消协,但最终因为不能提供第三方证明,无法维权,只能自认倒霉。“一定是物流公司偷偷打开箱子拿了一部分货物,然后再封箱,买家未发现签收后物流公司推托责任。”王女士认为。不过此说法,物流公司予以否认。
买家:“先验后签”恐难行
  王女士提醒网购者,一定要求先验货再签收,而且不应图一时便宜选错物流公司。记者调查了解到,现实生活中,顾客要求“先验后签”的做法往往会遭到快递或物流人员的拒绝,因此发生争执的案例不在少数。一位网购者表示:“我经常在网上购物,收货时候,很少检查货物,而且一般都是让买家直接签收的。”专家表示,快递和物流行业规范的模糊是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
  业内人士表示,顾客花钱委托物流公司托运商品,公司有义务保证商品质量免受损伤,顾客要求“先验后签”的做法也是合理的。
【编辑: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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