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所多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保障农民工权益
https://news.hlgnet.com 2011-04-19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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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靳丹 通讯员刘铁龙)为全面规范建筑工地参建各方在绿色施工、安全生产、合同履约及劳务用工等行为,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发生,4月12日上午9时,社保所就2011年回龙观地区建筑工地工作进行了部署,115家企业参会。
据了解,我地区为解决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成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专项小组。社保所负责牵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机制和制度,通过协助区人力社保监察执法,纠正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日常巡视检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专项小组开设清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电话,对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通过社会媒体给予曝光,对违法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加强对企业招用农民工的管理;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农民工办理《暂住证》工作的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偿付责任。
建立和完善预防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继续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控,不断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严肃处理有拖欠行为的企业。对未按工程总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劳动合同结算或付款的单位,一律做停工处理,待完成结算并达成还款协议后方可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