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国家《统计法》重新修订后开始正式执行。回龙观统计所充分利用统计各种会议或培训机会,尤其以年报培训会为主大力宣讲《统计法》,发放《统计法》中以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处罚节选资料,进行重点宣传,得到了大多数单位的积极配合。但仍有20余家单位未能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近期回龙观统计所,从统计报表上报截止日期开始,陆续对20余家统计迟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此次被行政处罚的单位表示今后要依法、规范上报统计报表,一定全力配合政府统计工作。通过大力度的宣传和执行《统计法》,既维护了《统计法》的尊严,同时让更多的单位认识到了政府统计的重要性。针对统计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今后统计相关部门会加大处罚力度,更好的规范单位的依法统计行为,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
回龙观统计所 撰写人:宋庆鸣
2011年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