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窝点负责人之一
非法储存的液化气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高压执法态势,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7月18日,昌平支队联合工商、安监及回龙观派出所等多部门对回龙观镇回龙观村辖区内5家非法储存销售的液化气站依法取缔,查扣液化石油气灌65个,5名主要负责人(陈敦山、黄春梅、何保国、余菊华湖北省孝昌县人,潘满红河南省确山县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联合检查期间,发现上述5家非法贮存、销售液化气的“黑窝点”内,存在消防安全环境差,无消防设施,充装方式更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直接靠液化气罐压力差进行充装,且无任何压力检测装置,一旦罐口泄露或者压力超过罐瓶极限,极易发生罐体充爆,从而发生爆炸,对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联合执法检查组采取果断措施,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支队监督员和派出所民警就陈、黄等5人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当事人对自己以盈利为目的储存液化气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第1款之规定,支队联合派出所依法对陈、黄等5名违法嫌疑人实施行政拘留5天,工商部门查扣了全部液化气瓶65个,并依法对非法贮存、销售液化气的“黑窝点”进行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