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孙思娅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童风顺先后在回龙观和天通苑地区开办“美发中心”组织小姐卖淫。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童风顺有期徒刑7年,其弟弟童征武有期徒刑5年半。
据指控,2007年7月至11月,童风顺在位于昌平区回龙观镇的北京回龙观湘风楚韵美容美发中心内,伙同他人组织多名30岁以上的妇女卖淫。2007年11月10日凌晨,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将该美发中心查获,并将卖淫小姐以及刘姓股东抓获。童风顺逃跑。
2008年7月至10月,童风顺与弟弟童征武一起,在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西三区的北京顺天坊美发中心(别名:芙蓉坊美发中心)内,先后组织多名年轻女子进行卖淫活动。2008年10月30日凌晨,该窝点再次被警方端掉。去年12月4日,被警方上网追逃的兄弟俩在湖南老家落网。
据了解,童风顺经营的“美发中心”有严格规章,每个卖淫女的“工作情况”均有记录。接待嫖客时,童风顺会安排专人在店内放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