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屈晓琴
本报第33期刊登了《本市户籍大一男生入学需提交‘兵役登记证’》一文,但记者了解到,目前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应届新生人数并不多。
按规定,9月份,本市户籍的大一新生,只要是年龄在18至24岁的男性,报到时都需要提交一份《兵役登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此前,我地区相关科室、各社区(村)居(村)委会都进行了宣传,但没有得到居民的足够重视,随着各高校的陆续 开学,不少没有办理《兵役登记证》的学生不得不返回重新办理,为保证学生们按时入学,我地区已安排了补办工作。
回龙观地区2011年兵役登记公告
一、兵役登记对象
凡具有回龙观地区常住户籍的适龄男性公民都应当依法进行兵役登记和核验。
二、兵役登记年龄
2011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到规定的兵役登记站或登陆昌平区征兵网进入兵役登记系统(网址为http://cpzb.bjcp.gov.cn,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admin)进行登记。
2011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9岁至22岁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按照本地区的安排,持《北京市公民兵役证》到规定的兵役登记站进行核验。年满19岁至22岁没有进行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应当在此期间进行补登。
三、兵役登记方法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本地区户籍的在职职工,由本单位组织到单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或登陆昌平区征兵网进行登记、核验;其他适龄男性公民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或登陆昌平区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
四、兵役登记责任
根据《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符合服兵役的公民如果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年优待金标准1至3倍的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有不按规定组织适龄公民进行登记、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或隐瞒适龄男性公民人数等行为之一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处以年优待金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1749023 81749027
回龙观地区办事处人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