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帮忙被划伤司法调解续友情
https://news.hlgnet.com 2011-09-28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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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靳丹 通讯员张腾)原本是要好的朋友,却因热心帮忙被划伤,索要医药费导致朋友反目,近日,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这样的事件。
据了解,家住回龙观的居民张某到朋友王某家去玩,正赶上王某买了一张床往楼上搬,于是赶忙上前搭把手。当搬到楼梯拐角处时,张某左腿处被床划伤,张某医院就诊,为此还请假。张某伤好后,找到王某要求其承担医药费、误工费共计871元。但王某认为,张某帮忙搬床是其自愿的,并没有让张某帮着搬,张某的腿被划伤是他自己造成的,损失也应由张某本人承担。张某无奈,来到司法所请求调解。
司法所人员认为,根据相关法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规定,当时张某帮忙搬床时,王某并没有明确拒绝,因此,王某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情与法的调解,王某最终同意承担张某的全部费用,张某和王某握手言和,双方表示今后还要做好朋友。